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塔吊設備資產處置
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吊設備資產處置
招
標
文
件
招 標 人: 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一、招標公告
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擬對塔吊設備資產處置進行招標,歡迎對此項目感興趣并具有一定回收、生產及運輸能力的廠商前來投標。
二、招標內容
1. 招標項目名稱:塔吊設備資產處置
2.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涉及塔吊的拆卸、運輸、處置等全過程。投標人需確保塔吊能夠安全、有效地進行處理。
3. 招標限價:最低價格不低于50000元。
招標物質名稱:塔吊設備一套(型號ZJ5710)
1.標書發放:
時間:2023年12月29日9時至2024年1月8日17時
地址:之江路916號安居臨江大廈318室
聯系人:李帥杰
聯系電話:15168429554
2.實物存放地點及實物勘察時間:
時間:2023年12月29日9時至2024年1月8日17時
地點:西湖區人和家園東100米、德清縣渠道橋東100米
聯系人:李茂平 聯系電話:13957178272
第一部分 投標文件說明
一、投標文件說明:
1、投標方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否則,投標將被拒絕。
2、投標方投標時應按廢舊物資處理進行報價
二、關于投標文件:
請投標方按〈標的清單〉填寫投標報價清單最終報價,。
標的清單(一套塔吊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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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生產廠家 |
計量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塔吊標準節 |
ZJ5710 |
浙江建機 |
節 |
2.00 |
|
2 |
塔式起重機 |
ZJ5710 |
浙江建機 |
臺 |
1.00 |
含13節標準節 |
3 |
塔吊全過程安全監督管理系統 |
MT型50TM |
浙江建機 |
臺 |
1.00 |
|
清單僅供參考,所有標的物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性能及拆除所涉及的范圍等均以現場展示實物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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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標文件須附帶的證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3、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記:
(1)投標文件投標方應將投標文件分別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投標方單位公章,在投標文件封皮明顯處注明:
招標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招標人:
招標文件編號:
招標項目名稱:
投標方的名稱(加蓋公章):
地址:
電話:
注明: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開標,此時間以前不得開封。
(2)投標文件字體采用宋體、A4幅面紙張打印
三、招投標文件的補充:
1、投標方應自行承擔所有與編寫和提交投標文件有關的費用,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招標方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2、投標截止時間:2024年1月9日11:00
3、投標文件必須在招標方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前送達到投標地點,過期不候。
四、投標書送達方式及地點:
投標方式:只限遞交方式至之江路916號安居臨江大廈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8室
聯系人:李帥杰
聯系電話:15168429554
第三部分開標評標及定標過程說明
一、開標:
1、開標地點:安居臨江大廈會議室
2、開標時間:2024年1月9日14:00
3、開標:招標工作組與紀檢監察部指定人員同時在場依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啟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整理并記錄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并在開標記錄上簽字認定。
二、評標、中標:
由資產運營部、成本合約部、紀檢共同記錄,由報價最高價中標。
第四部分 合同授予及付款方式
一、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束后,由招標方簽發《中標通知書》。
二、有關約定事項:
1、《中標通知書》發出3個工作日后,招標方與中標方簽訂合同。
2.如果中標方投標時弄虛作假,而實際上所投標報價達不到招標方要求的、或影響招標方正常工作的,招標方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三、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由中標方負責運輸及負責運輸費用。
四、結算方式:付款提貨
五、合同解除條件:協商解決。
六、合同樣本
塔吊設備資產處置合同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冊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孝豐路5號
法定代表人:邢軍 電話: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注冊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或: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的轉讓標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資產交易合同(以下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資產轉讓標的
1.1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所持有的一套塔吊設備。
1.2轉讓標的上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該轉讓標的存在抵押、或任何影響轉讓標的轉讓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采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第二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
2.1轉讓價格(即“交易價款”)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以¥ 元(大寫:人民幣 元)轉讓給乙方。
2.2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交易價款交易資金
2.3甲方指定結算賬戶(戶名: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杭州寶石支行;賬號:33001616135050008320)。
第三條 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3.1甲方應在乙方按時足額付清交易價款后與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交接。
3.2本次轉讓標的交接地為展示地,所有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面積、結構、性能等均以現場展示實物為準,交接時不再盤點。
3.3在轉讓標的交接過程中,乙方須服從甲方對轉讓標的移交的有關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對違反規定的乙方不予進場移交,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4轉讓標的毀損、滅失風險自移交完畢之時起轉移至乙方,乙方應自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5在辦理轉讓標的交付過程中所涉及應繳納的稅、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應納稅方各自承擔。
第四條 轉讓標的拆除、搬遷、清運
4.1乙方須在交接次日起 5 天內將全部標的物搬離交接現場。
4.2如甲方發生特殊情況,使標的無法按期移交或拆除、搬遷、清運無法進行,甲方有權延期或暫時中止標的移交,標的的搬遷期限作相應順延。在此期間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3在拆除、搬遷、清運標的時,乙方嚴格遵守管理規定以確保作業過程中安全,并按有關規定和規程進行作業。如乙方無相應資質的,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和人員進行作業。
4.4乙方對本次標的在拆除、搬遷、清運過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4.5乙方在對標的的拆除、搬遷、清運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等情況,全部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6乙方在標的拆除、搬遷、清運結束后,應通知甲方,接受甲方的驗收。
4.7除非甲方書面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逾期未全部或者部分完成合同義務的違約責任提出抗辯和免責要求。
第五條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5.1甲方對本合同下的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處分權;
5.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杭交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的,甲方對所提供材料與轉讓標的真實情況的一致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5.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轉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5.4轉讓標的未設置任何可能影響轉讓的擔保或限制,或就轉讓標的上設置的可能影響轉讓的任何擔?;蛳拗?,甲方已取得有關權利人的同意或認可。
第六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1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
6.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杭交所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6.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按照本合同交易價款的10%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支付交易價款、履約保證金的,乙方已付的款項不予返款,且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額萬分之十償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超過5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按期將標的搬離交付現場的,自逾期之日起應支付每天1000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過3天,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除乙方已付的交易價款、履約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予返還外,未提取的標的物,視作乙方自動放棄,無償歸甲方所有,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第九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9.1本合同及產權交易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
11.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雙方在本次資產轉讓中提交的資料、簽署的文件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24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標書格式
本次招投標僅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報價清單(加蓋公章)、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第六部分、投標報價清單
招標單位 |
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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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杭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塔吊設備資產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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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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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部分/項目 |
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合計 |
備注 |
1 |
塔吊標準節 |
ZJ5710 |
節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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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式起重機 |
ZJ5710 |
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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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13節標準節 |
3 |
塔吊全過程安全監督管理系統 |
MT型50TM |
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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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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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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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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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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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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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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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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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報價含塔吊運輸拆卸等成本、含13%的專用增值稅發票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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